行动方案:广州2024年基本建成“一快一慢、有序充电”的充换电服务体系和“超充之都”
2024年基本建成“一快一慢、有序充电”的充换电服务和“超充之都”。近日,《广州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发布,明确了广州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工作推进要求和各项保障措施。
推进超级充电设施建设
适度超前布局公用充电网络
近年来,广州市大力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电动汽车公私充电桩达7.63万台,总功率320.4万千瓦,充换电站点3519座,每天可为超过76万辆次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截至今年6月底,广州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45万辆,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340万辆的13.2%,其中纯电动汽车超35万辆。
在分析总结近年来广州电动汽车推广情况和充电设施建设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未来3年全市电动汽车保有量预计情况,《行动方案》提出了全市充电设施建设指导性目标,营造安全、便捷、体验好的电动汽车充换电使用环境。
为了达成目标,《行动方案》分解了15项主要工作任务,包括落实新建项目规划建设要求、着力推进超级充电设施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公用充电网络、加快推进居住地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完善广州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监管功能、推进一批示范站点、示范小区建设等方面。
新建小区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
《行动方案》明确,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在新建小区及旧村改造的方案中,须考虑实际用地条件,预留超级充电设施的公共用地、电力负荷及供电配套建设用地,将充电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新建住宅、新建商业服务业配套建筑等整体工程验收范畴。
在居民小区推广充电设施“统建统管”运营模式,鼓励在自用车位安装智能有序充电插座或在公共车位安装小功率充电桩,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进行建设和运维。对此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对拒不配合的行为,按照《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该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信用惩戒。
已有公共停车场在符合消防安全前提下,鼓励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30%的比例建设公用充电设施。在公交、环卫、邮政等领域,推进专用充电设施建设,支持采用超级快充或换电技术,鼓励具备条件的充电站点对外提供公共充电服务。在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加油(气)站停车场配建公用充电设施,优先考虑建设超级快充桩。产业园区停车区域也应配建充电设施。
新能源汽车充电不超1小时可免停车费
《行动方案》还提出出台充电车辆停车费优惠政策,对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充电不超过1小时(含1小时)且在24小时内未享受过此项优惠的新能源汽车,予以免收停车费。
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监管功能将升级,完善状态查询、数据统计、站点巡检信息录入、安全风险点自动识别、整改信息公示等功能,提高充电设施的智能化信息化监管水平;重要数据及时接入广州市智能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监测平台。
广州将支持“光储充换检”综合型充换电场站建设,在自然和安全条件合适的站场,开展“光储充换检”综合型充换电场站建设,推动超充设施建设或技术改造,并配建储能等设施。同时,支持桩企、车企研发新型超级快充技术、换电技术,加快推广超充车型和换电版车型。
广州计划建设一批充电设施“示范站点”“示范小区”,改造提升一批现有公共充电站点,使用超级快充桩替换部分普通快充桩。同时,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公共充电站点评级活动,树立一批“示范站点”“示范小区”,提升充电服务体验。
全市充电设施建设指导性目标
2024年
“一快一慢、有序充电”的充换电服务体系和“超充之都”基本建成;
全市充换电设施充换电服务能力约为400万千瓦,超级快充站约1000座、换电站约200座;
2022-2025年
新增充换电服务能力约120万千瓦,新增超级快充站约1000座、新增换电站约120座、新增“统建统管”小功率慢充小区约700个;
完善“广州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羊城充)”监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