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4月1日起实施,电动车迎来“4个严查”,动真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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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又有新规定!多地从4月1号 开始实施“两扣三罚”新规
广大车主要注意,4月1日起电动车又开始查了,4大重点明确,总结为“4不得”,涉及车牌、驾驶证、载人等,两轮、三轮、摩托车都在内,该政策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4不得"新政策都有哪些内容吧! 02 QUESTION QUESTION 一 、 不得无牌无证驾驶 ANSWER 持证上路和悬挂号牌是保证电动车行驶合规的基本条件,无牌无证驾驶是指驾驶人在没有取得合法驾驶证和车辆未悬挂号牌的情况下上路行驶。另外,无牌无证上路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还可能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无法及时确定驾驶人身份,增加了事故处理的难度,给受害者带来更大的伤害。 03 二、不得私自改装、加装车辆 有两种违规改装加装行为: 1、不得改装车辆配置 私自改装车辆的行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比如改装电动车的电机或电池,增加了车辆的速度和动力,与原厂参数不同,导致车辆在行驶中不适应而发生事故行为。 2、不得额外加装设备到车辆 比如说给电动车加装雨棚、或者加装了挡风设备,都属于违规行为,车主应当主动拆除掉。 注意:不得骑过渡期满的超标车或报废车 04 三 、不得违法载人和违规停放 这里面包括两种违规行为:违法载人是指超过车辆核定的载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1、不得违规载人载物 意思是超过车辆核定的载人数量,就是违规载人,比如两轮轻便摩托车不能载人,如果载人就是违规行为,或者说两轮电动摩托车可以载一名成年人,如果载两人,也是违规行为。 当然,也不能违规超载物品,超载对交通安全是不利的。 2、不得违规停放车辆 新规要求电动车要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停放,不得在楼梯、电梯、安全通道上停放或者充电,这些都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本身设计都有明确的载人限制,违法载人往往会导致超载和平衡问题。这些车辆由于其稳定性较差,违法载人极易导致车辆失控,发生交通事故。 四 、不得饮酒后驾驶车辆上路 相关数据显示,城市道路交通事故中,酒驾醉驾肇事占7.1%,而且,酒驾已成为交通事故中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中国,每年都会发生数以万计的酒后驾车事故。可见,无论是何种车辆,酒后驾车都会给车主和道路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很多人养成了这样的好习惯。要知道,酒精会影响驾驶人的判断力和反应速度,极大地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酒后驾驶不仅危害驾驶人自身的安全,更是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极大威胁。 对于车主来说,我们必须坚决禁止酒后驾驶行为,对于发现的酒后驾驶者,要依法严惩,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 面对新政策,我们该如何? 新政策的出台给广大车主敲响了警钟。面对这一新政策,每位车主都需要认真对待,并做好自己的应对准备。首先,我们应该全面了解新政策的内容和要求,并确保自己的车辆和驾驶证件的合法性。如果还存在无牌无证驾驶的情况,要及时补办车辆牌照和驾驶证,以遵守新政策的规定。其次,我们应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不仅要遵守“四不得”原则,还要遵守其他的交通规定,包括限速、交通信号灯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道路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此外,我们还可以积极提高自己的交通文明意识,主动参与道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共同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还有新政策的出台无疑是对当前电动车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有力改进和规范化,对于提升道路安全和保障市民出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尽管新政策引发了一些争议和问题,但我们应该认识到其积极意义,并积极应对。作为车主,我们应该遵守规定,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监管和执行,确保新政策的有效实施。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建立起更加安全和文明的交通环境,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总结 以上电动车“4不得”新政策,在4月1日起将施行,其实主要从安全的角度来考虑,既是对车主的安全负责,也是对他人的安全保障,如果出现违规行为,就有可能在上路时被罚,希望广大车主要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