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还能上路吗?多地处罚明确了!
大限将至 “超标”电动车该何去何从 最新消息,截止2024年4月15日,又一大批超标电动车将要被淘汰、禁行。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给广大电动车用户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这次政策主要针对的是超标电动两轮车和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什么是超标电动车、什么是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超标电动两轮车主要是指超过新国标要求规定的最高速度、最大功率的电动车,这类车辆大多生产于2019年之前,由于速度快、动力强,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对行人和其他车辆构成威胁。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则主要是指没有经过工信部认证的车辆,整车性能、厂家生产资质等都没有达到相关标准,无法上牌,也就无法上路。 由以上信息可知,超标电动车是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电动车(图1)。目前,我国合标电动二轮车主要分为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分别执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18)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车辆所有人可以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进行查询车辆是否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 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车辆有以下特点: (1)具有脚踏骑行可电动驱动的功能; (2)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 (3)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4)蓄电池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48v; (5)电机额定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反之就是超标电动车!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则主要是指没有经过工信部认证的车辆,整车性能、厂家生产资质等都没有达到相关标准,无法上牌,也就无法上路。 违规电动三轮车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大多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车身重心偏高在行驶当中容易发飘和倾斜,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发生。同时,有些车辆车身材质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严重,还有可能加重对驾乘人员的伤害。
据悉,江西,山西,贵州,江苏,湖南,河北,云南,安徽,新疆等地,都发布了相关的明文规定。 比如,从2023年1月1日起,浙江省备案的超标电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违规者最高可罚款1000元并扣车。 北京从2024年1月1日起,对违规超标电动三四轮车明确禁止上路、不得停放的规定。 新疆库尔勒市也明确,将从2024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 这些城市的管控是比较严格的,交警部门会持续在道路上巡查,杜绝超标电动车上路。 电摩、电轻摩合法上路条件: 虽然超标电动车有的地区延长了过渡期限,但是大家还是要注意,未来电动车的分类已经很明确了。 对于机动车属性的电摩,电轻摩都是需要持有相应驾驶证的,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需要F证,或者持有E证、D证;驾驶电动摩托车需要E证,持有D证也可以驾驶这类车型。 当然,也有必要再次明确一个概念:清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关键词在“违规”。并不是所有的电动三四轮车都要强行退出,要退出的,是那些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依法登记挂牌条件、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换言之,满足上述条件的电动三四轮车, 作为车主该如何应对呢? 1、无牌车抓紧时间登记上牌 如果你是陕西的车主,电动车没有上牌照的话,抓紧时间到当地的车管所或者上牌网点办理牌照,电动自行车带上牌的时候需要持有车主身份证、车辆合格证与购车发票即可,上好牌照以后就不用担心无法上路了。 2、超标车抓紧时间以旧换新或者淘汰 云南多地明确了,4月15日起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所以云南的车主要抓紧时间对超标车进行以旧换新或者直接淘汰,避免4月15日以后使用超标电动车上路被查。 想要继续使用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的车主可以以旧换新,这样原来的超标电动车还可以抵一部分费用,更换为新国标电动车,上牌以后继续上路行驶。 如果不想使用超标电动车的话,直接把超标电动车淘汰,车主的财产可能受到一小部分的损失,但总比违规上路被查以后强制报废要更好一些。 另附:全国各地电动车过渡期时间表 总结: 电动车的管理越来越明确,对于无牌的车辆将会禁止上路行驶,不仅仅是浙江省,其他的省份有的都已经执行了相关的规定,有的也会陆续执行该规定,车牌可以很好的约束车主的上路行为,能够更好的对电动车实施管理,车牌将是电动车上路的必备条件,对于超标电动车的问题,各地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时间不一致,在过渡期时间结束时,要及时的对原来的超标电动车进行处理,不要再使用超标车上路。那么,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哦 以上内容 来源于网络 如有侵权 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