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合肥出台充电设施运营奖补规程 规范市场惠及车主,充电服务费上限0.6元/度!
近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奖补资金兑现操作规程》,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其中,对享受补贴充电企业收取的充电服务费上限进行了明确,有助于稳定规范市场,惠及更多车主。
充电设施向社会开放才可申报奖补
本规程所称的公共充电设施,是指面向社会开放并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公共充电设施(不含住宅小区等按要求配建的充电设施)。“充电设施运营奖补资金”是指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运营的奖补资金。
奖补主体为符合条件的充电设施投资运营企业,包括在合肥市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充电设施需面向社会开放为电动汽车提供公共充电服务,并按要求接入市级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实现对充电设施及充电过程的监督管理、数据采集。
充电服务费上限不超过0.6元/kWh
近期,有一些车主反映,去部分充电站给车子充电时,发现交的费用比之前要多花几块钱至十元钱不等,主要就是充电服务费有所上涨,期待这块能够保持稳定。
记者了解到,本次规程中专门提出,根据奖补标准,对接入市级充电运营管理平台的公共充电设施,按政策年度依据实际充电量给予运营企业第一年0.4元/kWh、第二年0.2元/kWh的充电服务费补贴。
同时明确,享受补贴的充电企业收取的充电服务费上限不超过0.6元/kWh(含补贴在内),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7000万元。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合肥约有近百家充电运营企业,一般充电费用包括电价和充电服务费两部分,其中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如今,随着合肥市出台相关规程,如果更多的企业能够享受到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奖补资金,同时政府部门又对享受补贴的企业收取充电服务费规定上限,无疑会在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进一步稳定规范市场,惠及广大新能源车车主。
奖补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兑现
本次政策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兑现,企业无需申报,按照“部门初审、联合审核、媒体公示、政府审批”等程序执行。
奖补范围将根据接入市级充电运营管理平台的企业名单及2023年公共充电设施充电量,确定奖补企业名单及奖补电量。
其中,按照程序,企业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fcyzc.hfceloan.com/frontPage),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订阅相关政策条款,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市城乡建设局对市级平台提供的充电量数据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结果。市城乡建设局会市经信局、市财政局以及辖区指定的单位等对审查结果进行联合审核。
联合审核意见经市城乡建设局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批,审核结果报市政府批准后作为拨付奖补资金的依据。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的批准意见分配奖补资金指标,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