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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南省2023-2025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及政策解读

文章出处:本站 人气:3864 发表时间:2024-02-14 16:46:16

海南省针对新能源汽车推出了一系列补贴政策,包括运营服务补贴和充电费用补贴,同时也对充电站的建设与运营提供了补助。具体来看:

新能源汽车的运营服务补贴:

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中重型车辆在一定条件下可申领3万元补贴,轻型及以下车辆可申领1万元补贴。

新能源旅游客车和班线客运车:大型车辆可申领2万元补贴,小型及以下车辆可申领0.8万元补贴。

新能源城市环卫车:重型车辆可申领3万元补贴,轻型及以下车辆可申领2万元补贴。

个人及其他领域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费用补贴:

自注册登记起一年内充电量大于2000度(含)的,每辆车可申领2000元补贴;小于2000度的,每辆车可申领1500元补贴。

充电站建设运营补贴:

从2022年开始至2025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每年申报一次,各市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管部门需在每年2月底前出具审核意见以纳入省财政年度预算。

2021年内建成投运并接入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按标准给予建设运营补贴;已建成且之前已获得过建设运营补贴的充电基础设施,也可按标准获得运营补贴。

换电站也有一次性建设补贴以及运营补贴政策。

综上所述,海南省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站补贴政策旨在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支持该省的绿色交通发展。对于消费者而言,这些补贴有助于降低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成本,而充电站的建设和运营补贴则鼓励了相关基础设施的投资与发展。

海南省2023-2025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及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高我省各领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确保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国领先,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工信厅印发了《海南省2023-2025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一、《措施》主要内容

(一)支持货运领域车辆新能源化。对在我省购买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中重型车辆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的,每辆车可申领3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轻型及以下车辆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2万公里的,每辆车可申领1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

(二)支持客运领域车辆新能源化。对在我省购买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且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的,按中大型、小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2万元、0.8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

(三)支持环卫车新能源化。对在我省购买新能源环卫车(以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类型为准)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且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1万公里的,按中重型、轻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3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

(四)支持个人及其他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在汽车使用环节,对在我省个人及其他领域(不含已申领本措施前三条的)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在可提供核算充电量的情况下,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充电量大于2000度(含)每辆可申领2000元的一次性充电费用补贴,小于2000度每辆可申领1500元的一次性充电费用补贴。

(五)支持开展试点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申报国家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对入围市县给予1000万元专项奖励。支持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甲醇汽车等新技术试点示范应用,按照示范规模、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予以单个试点或示范项目不超过2000万元的财政支持,每年支持试点示范项目不超过4个。

除上述内容外,《措施》就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配套、提供便利的车辆使用环境与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二、《措施》相关说明

(一)本措施目的是鼓励推广新能源汽车,提高我省各领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符合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战略要求,以此助力我省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二)本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如国家政策、成本等因素发生变化的,将适时对措施进行调整。

(三)本措施第一至四项补贴标准逐年退坡,2023、2024、2025年注册登记的车辆补贴标准分别按车辆对应领域补贴的100%、90%和80%执行,且每辆车只能申领一次。

(四)本措施中奖补的申报时间、流程以具体申报通知为准。由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等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制定申报通知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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