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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小区充电桩建设,广州有新规,统筹建好社区充电桩

文章出处:本站 人气:4438 发表时间:2024-04-21 18:44:42

广州市即将实施的新规旨在规范小区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这一规定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具体来说,这项名为《广州市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法规,是全国首部关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的专项地方性法规。它针对当前广州市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和规定。以下是该规定的几个要点:

  1. 政府及部门职责: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推动和管理充电设施建设中的职责。

  2. 新建小区要求:规定新建物业小区的固定车位需要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3. 现有小区改造:对于已有的物业小区,提出了充电设施改造、建设、管理和维护的具体要求。

  4. 罚款规定:如果物业服务人员不配合、阻挠或妨碍充电设施建设,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综上所述,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新能源汽车车主在小区内安装和使用充电桩时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阻碍,同时也推动了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和新能源政策的落实。

你的新能源汽车

在小区充电方便吗?

3月29日,《广州市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

其中提到

新建物业小区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将充电设施建设或预留安装条件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

拥有车位产权或者一年以上有效期限车位使用权并经车位产权人同意,同一车位可报装一个充电设施;

物业服务人不配合、阻挠或者妨碍充电设施建设的,最高罚款3万元……


近年来,南沙区内充电桩数量持续增长

新小区固定车位

100%建设或预留安装条件

新建物业小区:按照国家、省、市的比例要求为配建停车位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安装条件,并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

改建、扩建物业小区:新建车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安装条件。

既有物业小区:将充电设施建设或者预留安装条件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或者结合实际情况建设公用充电设施,在周边投放共享移动充电设施等。

物业不配合安装充电车位?

逾期不改正最高罚款三万元

申请人在充电设施用电报装申请前,应当告知物业服务人。物业服务人应当配合申请人、供电企业、充电设施施工单位开展现场勘查、用电安装、施工建设等工作,协助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和接入条件,不得阻挠或者妨碍充电设施的建设,不得索取不正当利益。

违反上述规定,物业服务人不配合、阻挠或者妨碍充电设施建设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索取不正当利益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规定可以填补

国内相关立法空白,

切实解决小区电动汽车

充电设施建设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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